最近工信部官員說,承認個人網站的合法性,但是在行動上難免讓人質疑工信部是否在變相驅逐個人網站。合法性實際并沒有得到承認。
一、個人網站是對互聯網發展有益的補充。
個人網站在歷史上發揮著活躍互聯網的重要作用,是互聯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,除政府網站和商業門戶網站外,個人網站對互聯網的發展起了有益補充。個人網站以靈活、貼近網民形成自己的特色,特別是地方和興趣類網站,個人網站更顯優勢,這是政府網站和門戶商業網站無法取代的。站長們創辦網站之初都懷著滿懷熱情,用自己的業余時間,甚至虧本運營,使互聯網更加豐富多彩,豐富了網民的生活。
二、質疑工信部的規定有變相驅逐個人網站出中國互聯網的嫌疑。
----從09年年底,個別省份為了掃黃,采取簡單粗暴的斷網措施,造成了幾萬個人網站受到影響,多少合法正規個人網站受到牽連。雖說是個別省采取這種措施,但實際結果卻讓人懷疑個別省借掃黃的機會擠壓個人網站。
--- 工信部出臺規定,個人站長被限制注冊CN域名,沒過多久,又放開限制。
----工信部有個專項備案的規定,針對論壇等互動的網站,沒有專項備案就是非法,要取締掉。工信部不可能不知道個人網站大多數沒有100萬的資金,也知道現在99%的個人網站都存在互動功能,卻要求個人網站沒有百萬資金不得備案,因此非常懷疑工信部的目的。有的省份的通信管理局甚至不接受個人網站備案,以免給自己添麻煩。
----工信部2010年又出新規,稱網站備案要現場拍照。也就是說,站長在南方,如果存放數據的主機在北方,就要趕到北方去現在拍照。這個規定更是苛刻,給很多站長帶來困難,路途遙遠不說,業余經營的網站也不愿意花路費去備案,可能讓很多站長心灰意冷,放棄網站。也會逼迫站長就近尋找空間商,方便拍照備案,卻加大站長的經濟負擔。
三、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管規定,個人網站生存環境堪憂。
1、廣電部門的規定:《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》的網絡視聽、電影等類型網站須經過廣電部門批準;
2、文化部門的規定:《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》的小說、游戲等類型網站需經過文化部門批準;
3、新聞辦的規定: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》的新聞信息服務類型網站需獲得省級新聞辦公室批準;(這個規定是針對時政新聞,個人網站難以獲得新聞,多靠轉載。但對個人網站轉載新聞又是如何規定法規并不明確,所以也列出來)
4、公安部門的規定:還有各地公安部門也介入要求到公安備案;(公安要求備案貌似沒有法律依據)
5、工商部門的規定:工商部門對個人網店采取監管,3月執行個人網店工商注冊,繳納稅費,最高征收17%。很多個人網店利潤并不高,這條規定使不少網店無法開辦,不得不關閉網店,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就業壓力。
一道道規定一步步地擠壓著個人網站的生存空間,不是說站長不去備案,而是備不了案!很多規定下來,個人網站的條件都達不到!論壇不行、游戲不行、小說不行、新聞不行、試聽不行。如此一來,個人網站還能有什么內容呢?還不如直接說取締個人網站。
三、排擠個人網站的原因分析
個人網站和境外網站是互聯網管理最難監管的一部分,是涉及社會穩定的一個重點方面。維護社會穩定是國家發展興旺的必要條件,這個道理大家都懂。但是在實際操作上,簡單地出臺一個“高標準"的規定并不是科學穩妥的解決辦法。